行政命令92.07.21
- 發佈日期:2003-07-21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類 別:品質管理相關函釋
- 詳細內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三字第0920003318號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頒佈之「工程告示牌及竣工銘牌設置要點」乙份,請各工程主辦機關興辦工程應依據該要點設置工程告示牌,並請轉知所屬配合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二年五月三十日工程管字第0九二00二0七七九0號函辦理(如附件)。
- 自今年八月一日起決標工程標案之工程告示牌,請依旨揭要點附圖設置工程告示牌,並列入本府工程施工查核小組之查核項目。
- 該要點已公佈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全球資訊網站「工程管理」項下之「工程管理法規」網頁,可自行下載電子檔參考運用。
承辦人:陳芳智(0二)二九六0三四五六轉五六一二
正本:本府各局室含所屬一級機關、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採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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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