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命令92.12.24
- 發佈日期:2003-12-24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類 別:品質管理相關函釋
- 詳細內容:
-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發文字號:北府工採三字第0920007334號
附件: 如主旨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有關公共工程相關類科之執業技師、開業建築師及具有專任工程人員資格者,可否免接受本會品管訓練,即可逕擔任「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規定之監造單位監工人員或承商之品管人員釋義函乙份,請 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九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工程管字第0九二00四九一八七0號函辦理。
承辦人:賴志忠,(0二)二九六0三四五六轉五六一三
正本:本府各局室、本府所屬各機關學校、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副本:本府採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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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1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