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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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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辦理如道路修補、路燈、道路標誌修復、花草、樹木之維護、違章建築拆除等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案件,是否得以「單價發包」方式辦理採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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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如道路修補、路燈、道路標誌修復、花草、樹木之維護、違章建築拆除等數量不確定之採購案件,是否得以「單價發包」方式辦理採購?
  • 發佈日期:2015-08-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類  別:招標之前置準備
  • 詳細內容:
  • 依據「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規定「機關依本法第五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採最低標決標,其因履約期間數量不確定而於招標文件規定以招標標的之單價決定最低標者,並應載明履約期間預估需求數量。招標標的在二項以上而未採分項決標者,並應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決定最低標」。另必要時,得於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中載明後續擴充之額度,以免因預計數量不足而造成預算不足支應之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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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1815 人 更新日期:2015-0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