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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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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機關招標時收取押標金之額度規定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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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招標時收取押標金之額度規定如何?
  • 發佈日期:2022-06-13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類  別:招標之前置準備
  • 詳細內容:
  • 無修正依據「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9條規定「押標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標價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以不逾預算金額、預估採購總額或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五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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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次:5452 人 更新日期:2022-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