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修正依據「押標金保證金暨其他擔保作業辦法」第9條規定「押標金之額度,得為一定金額或標價之一定比率,由機關於招標文件中擇定之。以不逾預算金額、預估採購總額或標價之百分之五為原則,但不得逾新臺幣五千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