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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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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市府對於下屬機關、學校採購監辦業務分配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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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對於下屬機關、學校採購監辦業務分配為何?
  • 發佈日期:2025-01-07
  • 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 類  別:上級機關之監督
  • 詳細內容:
  • 依本府93年4月14日北府工採二字第0930002156號函規定及升格後之組織架構,市府主辦監督下屬機關之模式修正為:
    1、本府各局處所指揮監督之附屬機關辦理之採購案件,須經上級機關監督者,由上揭各該局處經辦。各該局處如有採購疑義,得加會採購處。
    2、本市各區公所及本府所屬一級機關辦理採購之案件,須經本府監督者,由採購處辦理。

瀏覽人次:773 人 更新日期:2025-0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