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
- 發佈日期:2023-07-20
- 發佈單位:政風室
- 類 別: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宣導專區
- 詳細內容:
- 法務部修正「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表填表說明」部分規定,並自112年9月1日生效,修正內容主要如下:
1.刪除基本資料-國籍欄位。
2.增列「虛擬資產」為應申報項目,內容包括名稱、所有人、單位數(顆/件)、存放機構(錢包廠商)、帳戶名稱、取得(投資)原因及新臺幣或折合新臺幣交易價額等資訊。
3.修正保險項目應申報之內容,有關「保險金額」、「外幣幣別」、「累積已繳保險費外幣總額」、「累積已繳保險費折合新臺幣總額」等資訊刪除,並增加「備註」欄位。
填表說明、範例及詳細修正內容請參閱附件,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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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2023-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