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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宣導-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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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專區
  • 發佈日期:2025-07-24
  • 發佈單位:政風室
  • 類  別:廉政宣導(含社會參與)
  • 詳細內容:
  • 一、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4條:「本法所稱受理揭弊機關如下: 一、公部門之政府機關(構)主管、首長或其指定單位、人員。…」
    二、本處依據本府114年7月21日新北府政三字第1141436760號來函,於114年7月24日簽准機關首長,指定受理揭弊單位(受理窗口)為【政風室】。


  相關連結:
  法務部廉政署揭弊者保護專區
瀏覽人次:95 人 更新日期:2026-03-18